第三百四十六章:【如果大哥哥喜欢,我这就去将她擒来!】-《穿越诸天做土匪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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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漂亮女子,尽皆天赐之物,既能秀色可餐,又可养眼舒心。

    不过,徐千秋眼光早已挑剔苛刻。

    如眼前吹笛这般贫寒少女,脸蛋,身段,能有九十分。

    在他心中,却不断减分。

    常年劳作,双手粗糙,减一分。

    牧羊骑马,两瓣屁股蛋儿,肯定不够柔嫩,再减两分分。

    若不识诗书,见识浅陋,再减两分。

    以此类推,慢慢减分。

    最后,大约能评八十五分。

    至于江湖女侠,看似衣袖飘飘,仙子临世,除非臻于化境,生骨生肉,否则,双手必然满是老茧。

    挥洒兵器时,练武时,偶而擦伤也是难免。

    徐千秋曾记得,羊皮裘老头儿说过,:

    当年,南海出了一位妙龄美艳女侠,特立独行,喜好白衣赤足,行走江湖,倍受仰慕。

    后来,却被武道夺魁的李淳罡,评价一句,“这娘们儿,脚丫子真大”。

    当时,把那姑娘当场给气哭。

    怒气之下,与李淳罡比剑,自然是输了。

    那之后,再不愿踏足中原。

    可想而知,成名女侠,不是那么容易当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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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尤其是,“天赋异禀”,胸脯过于丰满的,与人交手时时,颤颤巍巍。

    旁观者,自然大饱眼福,觉着好看。

    可女侠本人,只能暗自苦恼。

    那吹笛的少女牧民,在见到那白衣少年,便是自己与之在峡谷初见,然后擦肩而过的男子时。

    先是惊喜,再是畏惧。

    最后,转复喜悦。

    五指紧握精美羌笛,不敢作声。

    生怕,这名与整个部落,都有大恩的年轻侠士,下一刻便会不告而别。

    见他站在不远处,嘴角微笑,她才略微心安。

    只是,手心已悄悄渗出汗水,沾满那一杆心爱的羌笛。

    咬着嘴唇,不敢出声惊扰恩人的沉思。

    徐千秋搜索脑海之中的记忆片段,查找关于这个女人的信息。

    她本非部落人氏,襁褓时,被人丢在毡帐之外。

    只留下信物,一只羌笛。

    羌笛之上,刻有耶律慕容四字。

    少女初长成,愈发惊艳。

    不过,在草原之上,女子美色,并非什么福音。

    在这里,美色可按斤两,按成色,于集市上贩卖。

    或者,用于上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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