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章 谁报的警-《傻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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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就是丁寻?”
“是,你们有啥事?”
“刚才有人报警说你把人打伤了,跟我们走一趟吧。”
“打伤?”
丁寻瞬间想到刘永亮跌得狗吃屎时,那张脸确实有些变形,这下可真说不清了。
“我没有打伤人,刚才确实在校门口和人打架,他们一群人拿着木棍打我一个。”
几名警察表情严肃,听他说完后,其中一人拉开车门:“请跟我们走一趟吧。”
到了警署,丁寻见到了王长昆和矮子等人,唯独不见刘永亮,心中纳闷儿,不是说有人受伤报警?
受伤的那个最应该到场的没来?
“阿sir,就是他,他就是丁寻!”
“我们的刘永亮同学就是被他给打伤的!”
“对,我们亲眼所见,就是被他打伤的!”
一群人你一句、他一句,纷纷出来指证丁寻。
“报警人呢?”一名警察问。
“报警人?刚才还在,他做完笔录先走了吧?”几个人左右看。
丁寻也看了好一会儿,终于明白了,报警人还另有其人,不是刘永亮的这帮马仔。
经过警方取证,丁寻涉嫌扰乱社会治安、涉嫌故意伤害罪、寻衅滋事罪等等。
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“什么?我我……阿sir,我并没有打伤人。”
“伤者已经住院了,我们也已到医院取证,你说没打伤有证据吗?”
丁寻低下了头,证据,他有,可他不能再麻烦赵玉玲。
刘永亮那边人多,每个人帮他作证一次,丁寻打架伤人就成了事实。
“丁寻,你有任何异议都可以提出来。”
“阿sir,我也有证人能够证明我没有打伤人,是他们先动得手。”
“是吗?你怎不早说呀,叫什么名字?家住哪里?电话号码?”
丁寻都一一作答,唯独电话号码他被难住了。
他确实从来都不知道赵玉玲的电话是多少,由于自己没有手机,从来不问别人的电话号码。
何况他在学校里几乎没有朋友,无需存号码。
“没有电话号码吗?”一名阿sir关心地问。
丁寻点点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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